规章制度

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0 15:32:43 阅读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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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从事科学研究的重要基
地, 是学校育人的主要场所,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
强化责任落实, 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人身与财产安
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
例》 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
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年度高等学校科
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 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
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实验室准入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生物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管理、 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 仪器设备
安全管理、 水电安全管理、 安全设施建设、 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创建安全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学校领
导、 行政部门、 学院、 直属单位( 包括国家级实验室和在校外的
研究、 教学、 产业等机构, 下同)、 实验室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
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学校实行校、 院、 室三级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按
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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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 谁负责, 谁使用、 谁负
责” 等指导原则, 层层分解和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分解
第四条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书记、 校长担
任组长, 实验室、 教学、 科研的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 实验室
建设与管理处、 保卫处、 人事处、 学生处、 财务处、 科学技术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对全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统一领导、 组织协调、 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分管实验室安全的校领导主持, 领导小
组成员可授权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职参加专题会议或
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处, 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校领导的职责
( 一) 书记、 校长根据“党政同责” 的原则, 是学校实验室
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负重要领导
责任。
主要职责: 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与法规
在学校贯彻执行; 提出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要求; 将实验室
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为实验室安全工作提供组织、
人力、 财力、 物力保障; 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
( 二) 主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对学校实验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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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持“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 组织落实
上级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 负责审议实验室安全工作计
划、 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文件; 部署并组织督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参
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 4 次; 督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 三) 分管教学、 科研工作的校领导, 对所分管业务工作范
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做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督
查分管的业务部门和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及隐患整改;
给予所管业务的实验室安全投入等支持; 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
查不少于 2 次。
( 四) 各学院、 直属单位、 管理部门等二级单位的联系或分
管校领导, 对所联系或分管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督查联系或分管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实验室安全
管理职责及隐患整改; 每年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
第六条 主要管理部门的职责
( 一)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
归口管理部门, 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下, 具
体承担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
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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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 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制定的
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 制定、 完善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规章制度;
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的制
订、 发布和修改, 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指导、 督查、
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 督促实
验室安全准入制的落实; 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 检查
和考核责任落实情况, 督促二级、 三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开展
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依据实验室危险源性质及安全风
险程度,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负责全校实验
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生物安全、 设备安全、 辐射安全等方面的监
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校实验室压力容器、 各类气瓶以及起重天车
等特种设备年度质检和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校级化学
试剂采购平台的建设运行,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网上采购审批,
建立学校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 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
督促实验室安全卫生防护工作的落实; 负责向公安部门和学校职
能部门报备学校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
检查, 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形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建账、 整治、
销账闭环链;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调
查; 建立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提供正常运转的保障, 督促各单位
实验室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 负责校级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集
中收集和统一处置工作; 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和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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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 负责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罚认定、 处罚建议、
处罚报批和处罚通报, 督促处罚决定的执行; 负责协调配合环保、
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 二) 保卫处, 是实验室消防的管理部门, 易制毒和剧毒化
学品的监管部门, 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监管责任, 对学校实
验室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对学校实验室易制毒和剧毒
化学品负主要监管责任。
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接入校园监控平台系统内的实验室( 实
验楼宇) 的监控设施维护、 楼宇内现有消防器材及报警设施( 不
含管网) 的正常使用; 负责监督检查消防通道保证通畅; 负责报
备实验室按学校采购要求报备的易制毒、 剧毒化学品储存和使
用; 负责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统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的校内运
输安全管制; 负责并监督实验室自行组织及参与消防安全演练;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负责实验楼宇
外围的巡查工作; 负责协助实验室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采取相应
应急救援措施; 负责协调配合公安、 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实验室
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 三) 教务处, 是本科实验教学的管理部门, 对本科生实验
教学安全教育与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 负责校级实验技术安全公选课程建设和教学工
作, 建立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 建立教学实验项目的风
险评估制度, 对教学实验项目中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危险辨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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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 对教学实验项目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 明确危险源、
风险点以及安全管理和应对措施; 在制定和审查实验教学、 工程
训练等实践教学大纲时, 应将实验安全教育列入计划, 并督促学
院在教学检查与教学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 将教学过程中涉及师
生安全的事项作为对学院教学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 四) 研究生院, 是负责研究生培养的管理部门, 对研究生
培养环节中的有关安全课程建设、 安全教育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负主要管理责任。
主要职责: 负责在培养计划审核时, 将实验安全课程作为各
培养单位培养计划合格审核的必要条件, 在制定和审查研究生培
养计划时, 将实验安全教育列入计划, 并督促学院在教学检查与
教学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 督促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涉及研究实验
项目的事前安全评估和风险防控; 对各培养单位安全检查过程中
涉及研究生培养安全的事项及处理结果备案, 并作为对学院研究
生培养评估与监督的一项重要指标; 根据处罚备案结果将学生遵
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作为评优评奖重要内容; 将导师对实
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与其导师资格聘任、 招生名额分配、 评优相
结合; 组织或协助涉及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
理。
( 五) 科学技术处, 是学校科研实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对
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和科研项目涉及危险因素的风险
辨识和安全评估负主要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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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审查科研项目任务书和技术合同时, 要事先进行
项目实施安全风险评估; 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
相关法律法规,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检查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及时整改安全隐
患, 纠正违规行为; 负责科研实验室及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工
作; 组织或协助涉及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
理。
第七条 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
( 一) 学生处
将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列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
容; 将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情况, 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
要依据; 协助处理涉及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和善后工作。
( 二) 发展规划处、 人事处和教师发展中心
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培训列入教职工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
将实验室安全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教职工晋升、 评奖的考核内容;
参加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执行学校对事故责任者做出
的处理决定。
( 三) 后勤管理处
负责实验室所在楼宇内的墙体、 地面、 上下水管路、 暖气设
施、 电源电路、 电气开关、 屋顶防水、 避雷装置等公共设施设备
的日常维护、 修缮及安全隐患排除等工作; 负责进出实验室楼宇
人员和物资的管理工作; 负责楼宇内夜间在用实验室的巡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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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教育督促物业管理人员在公共空间保洁时, 有义务对涉及公
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修复并向负责部门报告。
( 四)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建立实验室用房( 包括新建与专项改造) 相关建筑环境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 审核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 单位)
生产、 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负责实验室
公用房的维修( 本体); 及时处置已到报废期的存在较大安全风
险的实验室设备。
( 五) 基建规划处
负责建立实验室用房( 包括新建与专项改造) 相关建筑结构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工作流程; 审核用户单位提出的涉及实验室
安全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的可行性; 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
关实验室建设的安全与环保规范要求组织设计、 施工; 审核和确
认项目竣工后, 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达到设计任务书的建筑结构
安全要求;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负责建设的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建
设项目组织验收移交; 负责审定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实验室公用房
装修改造项目涉及的房屋结构安全性。
( 六) 招标中心
负责准入实验室采购化学品平台供货商资质招标; 负责实验
室安全设施的招标采购; 确保实验室招标采购的相关设施设备符
合安全标准。
( 七)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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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 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
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并监督专款专用。
( 八) 学校办公室
负责总体协调推动实验室安全重大问题的解决; 及时上报实
验室安全信息和协调应急事件处理。
( 九)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
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履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 晋升等工
作体系; 参与对发生重大失职渎职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追责工
作。
( 十) 党委宣传部
充分利用校园电视、 广播、 报纸、 橱窗、 网络等媒介, 协助
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八条 学院和独立科研单位的主要职责
( 一) 学院和直属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 是本单位实验室安
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本单位
贯彻落实;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包括学院和
实验室两级); 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组织责任制落实情
况考核; 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 全年参与检
查不得低于 6 次; 督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保障实验室安全设
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负责协调配合环保、 公安、 应急管理和学校
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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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
( 二) 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副主任, 是本单位实
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对实验室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
要职责: 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
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 协调、 督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
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每年参加
实验室安全检查不得少于 10 次; 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实
验室安全准入; 做好危险化学品、 危险废物、 压力容器、 钢瓶、
射线装置等危险源的管控工作; 及时发布、 报送实验室安全相关
通知、 信息、 管理情况等。 协调配合环保、 公安、 应急管理和学
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
处理工作。
( 三) 分管教学、 科研和学生工作的学院和独立科研单位副
职领导, 应履行学校教务处、 科学技术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等
职能部门在本单位层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每年参加实验室
安全检查不得少于 6 次。
第九条 实验室的职责
( 一) 各级科研实验室、 学科基层组织( 系、 教研室主任)、
教学实验中心、 教学实训平台负责人, 是所在实验室或中心、 平
台的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人, 负责所在实验室或中心、 平台的
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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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 学校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验项目性质, 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流程;
按照需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保证实验室安全投入; 做
好本实验室相关实验活动的事前安全评估工作和应急预案制定
工作; 保证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准入、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
估、 防护设施、 应急预案等工作的督促落实; 定期与不定期开展
安全检查, 督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配合环保、 公安、 应急管理
和学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安全检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
理工作。
( 二)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
任人。
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 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 包括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化学
品采购领用办法、 定期检查和值班制度等), 督查落实情况; 落
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制; 如实登记实验室各类危险源的台
账, 主要包括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 钢瓶、 特种设备、 病原微
生物等; 梳理实验室危险源, 根据需要开展风险评估; 制订防护
措施和应急预案; 履行实验室安全巡视职责; 及时更新安全钥匙;
维护应急设施完好有效。 配合环保、 公安、 应急管理和学校等部
门开展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
作。
( 三) 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师生员工( 包括临时来访人
员), 均应对实验室安全、 自身及他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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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 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
相应考核; 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
指导书开展各项实验活动; 配合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安
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
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并向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或者负责
人报告; 配合公安、 应急管理和学校等部门开展涉及本实验室安
全检查、 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 责任考核与追究
第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和考核
体系, 考核与追究各层级的管理责任。
年初, 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与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及二级
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院和直
属单位内部也应按管理层级层层签订责任书。
年底, 学校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情况专项考
核; 各学院和直属单位也应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履行情况
考核。 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实绩, 应纳入年终
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 实验室负责人、 安全管理员、 师生应
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违者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未发生事故, 但责任不认真履行、
屡查屡犯、 多次被通报、 隐患不认真整改等情形, 将纳入追责范
围; 发生事故的, 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加大处理力度。
第十二条 具体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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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

责解释,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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